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佳木斯市郊区松桦8-11号楼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居工程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佳木斯市郊区松桦8-11号楼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本项目共改造建筑4栋,均为地上3层住宅建筑,修缮建筑面积共计8433.92平方米;
2.4计划工期(以实际发生为准):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26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工期安排建设单位有权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清单预算编制、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期间内的所有工程总承包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
2.6.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2.6.2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工程保修责任书由建设单位与工程总承包单位签署,保修期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其与分包单位之间保修责任划分而拒绝履行保修责任。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22.22万元,其中(1)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07.48万元,(2)建安费招标控制价:2314.74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均可报名。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年龄不得超过退休年龄;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设计负责人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3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0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2.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共同与发包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就约定事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另外投标人须按照“人社部发【2021】65号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第十一条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而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单个工程合同额较高的,可设定存储上限。”执行;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3月04日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举报邮箱:******。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举报邮箱:******。
9.4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举报邮箱:******。
******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2.如用人单位遇到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问题,可以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进行咨询。可拨打服务转线0454-******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3.如需产品采购服务,可参考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有需求的企业可点击链接查询。(******/zcfg/002006/******/8ee5bedc-6d5e-4926-9a4a-e************银行业务咨询链接(******/zcfg/002006/******/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9.6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10.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郊区红旗路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气象局院内中资办公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